2)第七百三十二章 正视_交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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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战场上,不怕死的战士,是最勇敢的。哪怕他们的军事素质不行,武器装备再差,也丝毫不影响他们的战斗力。与土匪作战,野山小队占了大便宜。

  他觉得,九头山的土匪,就是一伙豆腐渣部队,一次冲锋,就能将他们赶得漫山遍野都是。可是,游击队的装备更差,却能对野山小队,形成包围进攻之势。幸好朱慕云的增援及时赶来,否则野山真的没有把握。

  朱慕云在天黑之前,率领所有人,又回到了树林南端,也就是他们中午用餐的地方。任纪元带领的那个警卫班,早就回来了。他们遵循朱慕云的命令,一直在那里待命。

  “处座,我们接收了三名日军士兵。”任纪元报告着说,因为他深入树林一个多小时,沿途都在树上绑了红布。树林内的日军士兵,见到红布条,一路跟着走出来,正好碰到了他们。

  “赶紧送他们回去。”朱慕云说,他的汽车也回来了,此时日军士兵,已经在休息。得知可以坐车回去,他们当然万分感激。

  “向小野队长发报,经过不懈努力,终于搜寻到三名皇军勇士,已经用专车送回。”朱慕云对罗双燕说。这种善意的谎言,小野次郎就算知道,也不会拆穿。再说了,要不是任纪元绑在树上的红布条,这些日军士兵,未必会这么快就出来。

  “是。”罗双燕对朱慕云的溜须拍马,已经习以为常了,这也叫“勇士”的话,那其他人应该叫什么?至于朱慕云的吹嘘,她自然当成了耳边风。

  第二天早上,朱慕云安排任纪元,带领一个警卫班,沿途进树林搜索日军士兵。同时,又诸峰,率领宪佐班的人,沿着公路,朝着古昌县方向搜索。昨天走了三人,应该还有十二人。他要求,只搜索两个小时,就要回来吃午餐。到时候没赶到饭点,是不会留饭的。

  安排好这一切后,无聊的朱慕云,则提着一杆枪,带着一个班的警卫,在周志坚的陪同下,进山打猎了。

  朱慕云的枪法,自然是差劲了。他并不习惯用长枪,连手枪,他的准头都差,遑论长枪了。况且,打猎,还是用移动目标。但是,打猎并不只是为了猎物,他只为享受这种乐趣。

  虽然树林内的猎物不少,但朱慕云的枪法,实在太臭。最后,连周志坚都看不下去了。要不是朱慕云是他的上峰,他早就要出口讥讽了。

  “处座,你如果喜欢打猎的话,应该搞一把猎枪,再养两条猎狗。”周志坚奉承的说,朱慕云兴致勃勃,让他终于找到了,可以与朱慕云沟通的途径。

  猎枪是散弹枪,子弹打出去,呈一个扇形,方圆几米内,都躲避不开的。那种枪,很适合朱慕云这种枪法不行的人。只需要大概瞄准,就会有所收获。

  “天天抓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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