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09章 天启四少变成了三少_少年歌行:隐居十载,问剑雪月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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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熟食店。

  “哎呦,胡爷这是作甚啊?”店掌柜吓得颤抖,“我犯了什么事不成?”

  片刻后,一行人从熟食店出来,人多了三个,分别是拿着砍骨刀的店掌柜,提着大棒骨的店小二和厨子。

  就这样,胡蛋一家家的问,打听杀害九爷凶手的消息,没有就去下一家。

  每问一次,复仇的队伍便壮大一分。

  这些人没有正经武器,无非菜刀、铁锹、锄头等,更多是木质棍棒。

  他们都是天命斋的成员。

  胡蛋没请他们帮忙,众人却自发的跟在队伍后。

  他们是忠心于天命斋吗?只是一个互助互利的群体罢了,犯不着如此卖命。

  但......死的是九爷。

  在这个见了乞丐绕着走,甚至踢一脚的天启城,九九道会上去骂他怠惰,说这是全天下机会最大的城,要努力往上爬。

  骂完踢上一脚,在丢给乞丐两三日的饭钱。

  他总说:

  “吃饱了才能爬得动,干啥前别饿着。”

  如今天命斋的成员,有四成都是从街边乞丐爬上来的。

  他们落魄时,接受九爷的馈赠。

  他们开店时,接受九爷的庇护。

  九爷死了,他们还没来得及回馈呢。

  能为他做的,只有最后一件事了

  天命斋号称‘天启城的消息滴水不漏’,因为天上掉下来的雨滴,总会落个地方,而这座城的地,是下五路的地。

  很快,胡蛋打听到了有用的消息,是一个乞丐说的:

  “九爷昨天进了六四铁铺,发出过几声‘砰砰’的动静,然后就没声了。”

  “那是九九道想引起外人的注意,”胡蛋说道。

  九九道武功不高,但逃跑的功夫还不错,他自知敌不过,便想以这种方式求救。

  乞丐垂下脑袋,双手攥紧麻布衣角:

  “......我还以为是铁器不小心掉地了,没想那么多。”

  胡蛋将消息带了回去,独孤孤独甩袍起身,大跨步如流星,颇有侠客之气。

  当年初遇时,九九道给他起了这个名字,说他将来一定能成为大侠,至少在评书里应该是的。

  另一边,五呆呆在床底拉出一个木箱,里面是极好看的红衣裳,红布丝绸打底,金丝绣边,看起来喜气洋洋的。

  五呆呆穿上了,她背着弓箭,与众人一同前往六四铁铺。

  “九爷说杀人不好,我这样的女子更不该杀人,所以让我练弓箭,吓吓敌人就好了。”

  五呆呆意味深长的说:

  “他不知道,五百米外的灯芯我百发百中,大哥,我要射爆谢六四的狗头。”

  独孤孤独沉声道:

  “射眼睛就行了,天命斋的门匾上总得挂点什么。”

  天启的街道被一群奇怪的人占了,他们服饰各异,武器不同,有商人,有苦力,还有乞丐。

  带头的三人,一个体格壮硕,气质沉稳,步履起风,如评书里的大侠。

  一个身形瘦弱,面容较好,却是个男子,像是个饱读诗书的先生。

  一个容貌绝佳,让人看一眼就称道好看,她穿着偷偷准备好的嫁衣,似刚出嫁一样。

  天启四少,年幼时改的名字都成真了。

  九九道在天启城九九八十一道上,留下了属于他的名号。

  独孤孤独是四人中的大哥,成了保护他们的大侠客。

  胡蛋翻身把歌唱,掌管天命斋等店铺的资金,比胡家有钱多了。

  名字是未来的希冀与目标,现在还剩一个人没实现

  ——五呆呆和九九道很配,长大了要成亲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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